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七章 经费第三十三条已修改[手术费用]依照母婴保健法和本办法规定施行终止妊娠或者结扎手术的,其费用由劳保医疗或者公费医疗负担;不享受劳保医疗或者公费医疗的,由区、县人民政府解决。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