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三十一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规案,应当安排必要的时间,保证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规案,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邀请本市选举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也可以安排公民旁听。地方法规 · 吐鲁番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14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