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为了公共利益,征收中小企业房屋和其他不动产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征用中小企业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后应当予以返还,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