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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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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四章 创业创新

第三十二条

有效

鼓励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科技人员领办、创办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载体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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