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四章 创业创新第三十一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健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搭建网络管理平台,建立高效对接机制,推动大型科研仪器和实验设施向中小企业开放。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