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四章 创业创新第二十七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中小企业引入专家智力支持和技术服务,提高产品质量和品牌影响力。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