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与商业银行共享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失信行为以及纳税、社保等信息,提高信用状况良好中小企业的信贷可得性。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