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二章 财税支持第十三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国家和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优惠政策,为中小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提供服务。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