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二章 财税支持第十条有效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资助、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产业转型升级以及信息化建设。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