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全民参与公益活动条例/第三章 保障与激励第二十三条有效自治州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协调指导公益活动组织者和受益者建立需求对接、资格审核、服务记录、嘉许回馈等制度,提高公益活动效果。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