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承租人留宿无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