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农牧业机械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农牧业机械生产企业之间的科研合作,研究开发和引进先进适用的农牧业机械和技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