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实行登记管理的农牧业机械未悬挂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农机监理机构责令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拒不提供或者补办的,处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