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农牧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从事农牧业机械维修活动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