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二条第五项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农牧业机械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或者酒后驾驶农牧业机械的,由农机监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