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建设工程开工和地下管线隐蔽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验线。

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收到验线申请后,应当于五日内完成验线核实。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