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快普及推广户用农村沼气、大中型沼气工程、沼气发电、生物质(稻壳、秸秆、枝桠)气化、固化、液化、发电以及热电联产技术。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