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第五节 农业和农村节能第五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建筑使用节能材料和节能技术知识的推广和宣传,组织对农村建筑设计、施工人员进行节能材料、节能技术知识的应用培训,为农民新建住宅提供节能技术咨询服务。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