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窃电金额按照窃电量和国家规定的电价确定。

窃电量=窃电日数×日窃电时间×窃电设备容量

窃电金额=窃电量×国家规定的电价+国家规定的其他应收费用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