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废止

从事建筑市场交易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竞争有序的原则,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