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统计管理条例/第三章 统计调查和统计资料管理第十八条有效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不得泄露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对属于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未经统计调查对象同意,不得泄露。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