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劳动用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和完善信息服务平台,简化办事程序,提高管理与服务效能。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