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非正常辍学的规定第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的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