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邮政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邮件和快件的代收、代转服务纳入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网点建设。鼓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车站、机场、港口、宾馆、住宅小区、商业区等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建设智能快件箱等自助服务设施,为快件投递提供便利和安全保障。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