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实施第十一条有效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实现气象灾害的动态监测,及时发布城市气象灾害信息。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