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第三章 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第二十二条有效雨雪景观、云雾景观、雨雾凇景观、物候景观以及避暑气候地等特色旅游气候资源丰富的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宣传推介,促进旅游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