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三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第十三条有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议案时,代表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询问,由有关负责人说明。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8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