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一条有效为了保障和规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坚持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8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