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条例第十二条有效保护区的林下资源和旅游资源依法实行有偿使用,所收费用用于保护区的资源恢复和管理。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6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