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三章 工程及林草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规划、土地部门及乡村在河道管理范围划拨用地时,必须留出河道整治计划用地、规划建设堤防用地和堤防护堤地。护堤地主要用于营造防浪林、防汛用材林及发展围堤经济。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30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