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废止

公共厕所设施及卫生条件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车站、码头、商场、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以及社会窗口服务单位的厕所应当免费对外开放并且履行保洁和管理义务。未免费对外开放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不履行保洁和管理义务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长途汽车和流动厕所粪便应当统一收集,不得随地排放。违反规定的,处200元罚款。

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