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 市容管理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各类露天市场的设置,应当经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同意,露天市场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开闭市并且按照规定进行保洁。节日商品供应和秋菜供应需临时占道经营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区域,限时、限位、定项经营。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30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