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将伤人犬只送到留检机构留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将伤人犬只送到留检机构,对养犬人处以一千元罚款。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