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将伤人犬只送到留检机构留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将伤人犬只送到留检机构,对养犬人处以一千元罚款。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7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