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档案管理条例第九条有效市或者区、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工程、重大科学技术研究、重要技术改造和重要设备更新等项目的档案,应当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项目单位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对档案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项目单位应当在工程验收前予以解决。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7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