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全民体育健身条例第四条有效公民依法享有体育健身活动的权利。开展全民体育健身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坚持科学文明和因地制宜的原则,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7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