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全民体育健身条例第三条有效市、区、县(市)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体育行政部门)是本级行政区域内全民体育健身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全民体育健身工作。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7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