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全民体育健身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开放时间每年不少于300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受季节限制的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时间,由体育行政部门另行规定。公共体育设施的管护责任单位应当公示公共体育设施的名称、地址、健身项目、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开放时间、管护责任单位名称、服务监督联系方式等信息。实行有偿使用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实行优惠。鼓励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7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