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开放时间每年不少于300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受季节限制的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时间,由体育行政部门另行规定。
公共体育设施的管护责任单位应当公示公共体育设施的名称、地址、健身项目、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开放时间、管护责任单位名称、服务监督联系方式等信息。
实行有偿使用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实行优惠。
鼓励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Local Regulations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7,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