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植树条例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应当按照城乡绿化一体化的要求,制定义务植树规划和年度栽植计划,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和考核、奖励制度。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2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