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开展能源节约、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开发、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支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2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