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利用第十五条有效风景区内噪声排放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管委会依法控制风景区内的噪声污染。地方法规 ·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8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