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鼓励单位和个人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提供技术、资金支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倡和鼓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居民制定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公约,引导居民自觉参加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创建整洁、优美、宜居、文明社区。地方法规 ·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8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