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单位、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处置费。收费标准由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法规 ·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8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