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四章 创业扶持第二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实际,在符合规划和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适当提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厂房的容积率,保障中小企业发展。对创业企业入驻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基地、孵化基地或者标准厂房的,有关部门可以给予场地房租补贴。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