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制定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应急预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