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第四章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七条已废止承租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有权拒付出租人向其收取租赁合同约定以外租金性质的其他费用。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22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