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档案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管理,为档案工作创造条件,保障档案工作的开展。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