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档案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