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章 广播电视节目第二十六条有效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遵守广告审查和播放管理制度,对广播电视广告依法进行审查,不得播放明知或者应知是虚假的广告。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商业广告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时间和比例,播放公益广告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时间和比例。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