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省义务教育实行省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